学校各部门、全体师生员工:
根据《西南科技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(试行)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为进一步保障师生安全,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,近期学校将开展校园公共区域废弃无主车辆集中处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集中处理工作对象
校园公共区域内废弃的自行车、电动或燃油驱动的两轮、三轮车辆等。
二、集中处理认定标准
对于长期无人使用、出现车身残破、零件缺失、车体不全、明显变形、严重锈蚀(或落满泥尘)等情况的车辆视为废弃车辆。
三、集中处理工作流程
(一)标注告知阶段(2023年9月13日—9月28日)
保卫处将对疑似废弃的自行车、电动或燃油驱动的两轮、三轮车辆张贴《西南科技大学校园废弃车辆处理告知单》。
(二)公示确认阶段(2023年9月29日—10月31日)
保卫人员将对停放在校园公共区域内废弃的自行车、电动或燃油驱动的两轮、三轮车辆开展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规放,并采用标识和其他在用车辆予以区别。同时在学校官网OA系统和保卫处网页发布公示,公示期结束后仍无人认领,将确认为废弃无主车辆。
(三)集中处理阶段(2023年12月31日前)
保卫处将上报学校,协同相关单位、部门对经确认的废弃无主车辆进行集中处理。本次集中处理的废弃无主车辆保存至2023年12月31日,过期将不再办理认领手续。
(四)长效运行阶段(2024年1月1日起)
对集中处理后新发现的疑似废弃无主车辆,将按照上述机制流程持续处理。
西南科技大学保卫处
2023年9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