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部门:
当前学校已进入新的学期,2020级新生报到在即,为确保新学期校园安全、稳定,维护良好的教学、科研和生活秩序,根据四川省教育厅《关于加强排查治理确保秋季学期校园安全稳定的通知》和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的意见》(见附件)及学校开学工作部署,现将做好秋季开学安全稳定与安生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安排如下:
一、各学院、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决策部署,树牢“以人民为中心、为学生保平安”的宗旨意识,将校园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纳入学院、部门开学的整体工作进行统筹考虑,迅速组织开展秋季开学安全大检查工作,围绕关键节点和重点领域,精准制定开学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方案,完善应急预案,保卫处、资产处、后产处、后勤集团、基建处、学生处、研究生院、教务处、科技处、国合处等部门要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针对管辖职责分别牵头开展重点安全督促检查、整治工作,将各类风险隐患控制在最低限度,从而切实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。
二、各学院、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落实维稳工作措施,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、重点人头管理、舆情监控、信息情报分析研判、突发事件预警处置等工作,从而确保不发生影响学校稳定的事件、案件,营造安全、稳定、和谐的育人环境。
三、要充分结合开学、疫情防控和季节性安全工作特点,重点加强以下安全工作:
(一)开学和新生入学后,要通过教职工大会、班会、入学教育和校园网络等形式、途径广泛开展防疫、防诈骗、防盗窃、防火灾事故、防交通事故、防人身伤害及意外事故、防自然灾害、防黒恶势力侵袭和禁毒等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,党委宣传部、保卫处等部门要结合法律进校园活动,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。
(二)由学工部、研究生院、校团委和国合处分别牵头及时做好学生返校、入学后的思想动态调查、监测工作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,尤其要针对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的意见》,切实抓好学生日常教育、管理工作,要针对夏秋季节特点加强学生外出教育、管理,预防发生交通事故、溺水、打架斗殴和其它人身伤害事故;由人事处、离退休工作处、保卫处及相关学院、部门牵头分别作好重点人口跟踪、教育、管理工作。各学院、部门要同时开展师生思想动态自查工作,通过排查,进一步做好师生员工管理和教育工作。
(三)由各学院、部门自查,保卫处牵头重点检查,立即开展教学、实验、科研、办公、会议、图书、后勤保障和学生公寓等人员密集场所、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、整治工作。
(四)由资产处、教务处、科技处牵头组织并督促相关学院、部门切实加强教学、科研、实验、实训环节、场所及危险化学品、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专项检查,由后勤集团、资产处分别牵头,对供水、供电、供气设施、设备,食堂、实验室等场所使用的小型锅炉、快开门式压力容器、烘缸(筒)等有压容器、电梯等为重点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。体育学科部要加强游泳池安全管理和体育运动场馆、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。
(五)后产处、后勤集团、基建处等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秋季防汛、地震、地质灾害和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,基建处要进一步加强在建项目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,后勤集团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卫生、饮用水源安全和季节性传染病防控工作,加强学生公寓、学生食堂、附小幼儿园、商业店铺和校车、公务车、驾校车辆安全管理工作。
(六)由党委宣传部、信推办牵头加强校园舆情监控和校园网络安全监督、管理工作。
(七)要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、交通安全和反恐防暴工作,保卫处及各学院、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校园人防、物防、技防措施,切实保障校园治安、交通安全;要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城建、卫生、文化、消防应急、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联动,构建安全稳定联动机制,加大防范力度,校地联合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行动,及时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,防范和减少侵害师生的案事件,坚决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、科研和生活秩序。
四、各学院、部门要厚植“隐患不除、安全难保”的理念,进一步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,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,要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准确掌握相关信息,畅通信息报送渠道,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,确保学校平安稳定。
9月11日前各学院、部门要完成所属教学、科研、实验、办公和学生公寓等场所开学安全隐患排查、整治工作,在9月15日前以电子稿形式报送秋季开学安全稳定与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(邮箱379345377@qq.com,联系人苏老师6089161)。
因失职、渎职,造成安全责任事故,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,将追究相关部门、人员的管理责任、岗位责任。
特此通知!
附件:
1、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排查治理确保秋季学期校园安全稳定的通知》
2、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的意见》
西南科技大学
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